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审字第572号、149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9
我这有572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民申字第57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山东日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太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胡彦玉,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日照君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贾清,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是一部分,想要全部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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