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为58名。
领导职数的核定情况如下: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局级),总规划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12名,副处长(副主任)12名。
同时,局内可配工勤人员5名。
在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上,则需依据相关的规定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的人员编制由行政编制、领导职数、工勤人员以及党群机构的人员构成。行政编制总数为58名,包含各类领导职数、处长(主任)和副处长(副主任)共计24名,以及可配工勤人员5名。党群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则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整体而言,市国土资源局的人员编制情况反映了其在行政管理、领导组织以及党群工作等方面的配置。其中,行政编制总数为58名,体现出该局在业务管理、决策执行等方面的人员基础。领导职数的设定,确保了决策的层级分明、责任明确。工勤人员的配置,则为日常行政工作提供了支持。党群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则为党组织的活动、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方面提供了组织保障。这些人员编制的合理设置,对于推动市国土资源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