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总督学,作为教育领域的专业技术职务,通常拥有副厅级或部分地区达到厅级的行政级别。他们的主要职责涵盖广泛,包括:
分管师资处,确保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培养质量。
负责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运作,监督和评估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参与厅教学教材研究室的工作,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教育内容的合理性。
领导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教育质量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
主导义务教育的实施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关注并监管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维护教育公平与规范。
执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教育相关任务,确保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
总的来说,教育厅总督学是教育政策执行和质量监督的关键角色,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