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公安考试体检问题

想考辽宁省考公安,但是左手中指有两节关节缺失,这种情况公安的体检能通过吗?

第1个回答  2018-12-21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对于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
(一)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检查矫正视力的职位已在职位信息表备注一栏中注明,未标注的按裸眼视力检查)
(二)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四)文身,不合格。
(五)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六)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七)嗅觉迟钝,不合格。
(八)乙肝病原携带者,公安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2个回答  2018-12-15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请查看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了解体检详情!追问

这是不行的意思?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