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以口头协议形式购买甲商品房,并在当年付清全部房款(合同、收据齐全,但未办理过户)。但是甲在2001年就将此房抵押给银行贷款,贷款至今未还。我知道事实真相都起诉甲,法院判决我购买房屋合同有效,并要求甲协助我办理产权证。但是由于甲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已经将产权证冻结。执行厅相关人说这种情况无法执行法院判决。甲与银行抵押合同期限是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抵押合同早已失效。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