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征文怎么写

宁波、象山

第1个回答  2014-07-25
回顾这些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历程,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是坚持立足科学发展全局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4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年初下达任务书,年中开展评估和督察,年底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对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全面量化评价,强化各级领导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

二是坚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以环境质量的改善取信于民。从2004年起,先后部署实施了三轮“811”行动,作为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标志性工程。强力推进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深入推进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洁化、绿化和美化,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行动,不断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水环境问题,去年底,又作出“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全面推进,形成了破竹之势,打响了新一轮治水攻坚战。

三是坚持把推进转型升级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从经济发展根源上解决环保问题。不刻意追求GDP的增速,宁可增长速度慢一点,也要为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生态环境的保护留下足够空间。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重拳出击,强力推进铅蓄电池、电镀、印染、化工、制革、造纸等六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努力以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环保优化发展。通过关停淘汰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原地整治一批,我们整出了安全和环境,整出了规范和秩序,整出了发展和空间。

四是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理念,积极营造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设立省级生态日,将每年6月30日定为“浙江生态日”。每年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以老百姓心中这杆秤来衡量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5个、国家生态县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50个和一大批国家级、省级绿色细胞。大力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绿色消费,拓展公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努力营造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五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以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环保参与综合决策机制,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县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评估。建立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专家评议、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实行跨界河流水质目标管理考核和环境空气质量管理考核。探索创新环境经济政策,率先在全省范围实行生态补偿、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省市县三级实现了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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