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88年入路,一直未是享受单位任何分房,2001年8月,根据宁铁《2000》18号文货币补贴政策,我妻子所在的客运车间安排了她的补贴享受三万一千五百元(当时单个职工都是同个价),此款还不能直接提取,还要托关系找个开发商,把房款打到开发公司再取出来,几经周折损失不少。而今是人人享受补贴款时代。什么家属是农村的,离退休的,双职工夫妻双方的,人人都能享受补贴款了,为什么我所在的铁路货运单位就没有我的份额?我一直没有享受过,当时是车务段,这几年改来改去,把我的信息改成我曾经享受过三万一千五了,说我达标了。请问,这次别的职工单职工也享受三万一千五,双职工双方各自都能享受到补贴(双份)为什么我的信息就是达标了?不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