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店上班的两个人认为他们两个人做了三个人的事情,所以想要三个人的工资,而且三个人的工资要执行武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其余的三个人不想给他们加工资,现在他们两的工资每月共2100元。我们不想给他们加的原因有三个:1。我们事先有约定,他们两每月的工资和是2100,2。我们的投资还没有收回。3,我们认为他们不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知道我们的想法对么,也不知道怎么做才都不伤害,才能好好的合作。请给予解答,给予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