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社保如何转到东莞?

各位大侠,我以前在深圳买的社保,今年四月份离职的时候去深圳公明社保站办理转保(深圳转东莞),社保站的人告诉我说目前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像我这样的还不能转。我说那我以后在东莞也买了社保怎么办,对方说等可以转的时候再转,两份可以并在一起。我当时问什么时候才可以,对方说要看政府规定。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每天上班忙死了,怎么会及时知道政府规定呢?我当时有在原工厂打了离职报告,也有到原社保单位打了缴费清单。我现在东莞上班,公司也有买社保。
请问我现在要怎么转到东莞?我在网上有搜到别人的答案,说要到现参保站提出书面申请,请问书面申请怎么写,有统一的格式吗?有没有人转过的,能否说得具体点。

第1个回答  2010-08-06
深圳社保转移:
1、参保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窗口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提供的资料如下: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b、劳动保障卡原件;c、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单位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如需结算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还需提供本人四大国有银行开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
2、参保人办理跨省转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所有征收窗口和社保个人服务中心都可以办理。(申请结算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金额的情况,单位属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区的参保人到个人服务中心办理;单位属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区的参保人到各区、站窗口办理)
第2个回答  2010-08-06
申请书,一般社保局有正式格式的。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8
如果是省内的社保转移,建议不用办理关系转移那么复杂,今年年底实行全省联网,只要省内参保的,社保系统会自动衔接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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