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个月,未签合同,未办理社保,现在离职了。要求工资一起结算,公司不肯,于是我就告到劳动局。

如题所述

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已经事实形成雇佣劳动关系,所以一样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拿着你发放工资或者是打卡记录的这些证据,而且他没有给你办理保险,社保一块儿,你也可以要求他给你补缴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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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6
可以告,还可以要求支付您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22-09-0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要求支付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9-14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4个回答  2022-07-30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举报。工作就必须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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