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否为资源税类.生意经的朋友请帮帮忙哦!求解答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2

土地增值税是否为资源税类.生意经的朋友请帮帮忙哦!求解答

是的现在的税收分类及税种。按现在大的分类,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税的增值税怎么算.请生意经朋友帮忙

你公司有开票的软体嘛 就是你开票的收入上面*你所属行业的税率 比如就你2016年12月份开票开了20万 是商贸行业就17% 那么你缴纳的税额就是20万*17%的税率 这里还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就是你们公司的经营业务有关的 比如办公费5000块钱开的专票 可以抵扣8500元的税额 那么你在申报时可以把这个8500元从你的缴纳税款中扣除 就是你实际缴纳的

外资企业土地投资如何计缴土地增值税?求解答

根据上述规定,问题所述的被投资企业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投资环节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规定,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专案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投资土地的计税价420万元远低于评估价1200万元,且无正当理由,需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专案: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法规的其他扣除专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专案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专案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 *** 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因此,问题所述取得所花费原值380万元所包含的内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专案,可以扣除。

如何交土地增值税,谁能帮我解答一下

财法字[1995]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文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专案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50%、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100%、 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 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专案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整体产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详细03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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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土地增值税如何缴纳求解答

房地产开发业务通常涉及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及耕地占用税等;但如上所述,可能情况有些特殊,建议参照协议细节,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一下。

增值税的税控码区域包括的是什么.生意经的朋友,请帮我一下哦!

增值税的税控码区域84位密文包括了发票程式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开票时经过加密以后形成84位税控码,起到防伪的作用,通过发票扫描认证,将84位税控码解密还原成发票程式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与发票票面相比对,只要有一项错误,就无法通过认证。

房企分立分割土地是否缴土地增值税?

公司分立中,土地的分割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专案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青地税函[2009]4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参照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分立,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保障性住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级人民 *** 或者指定经营单位回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规定向特定物件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含比照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质的各类住房。
目前各项税收档案中均没有保障性住房可以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北京市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增税政策中,有如下两点与对商品房的要求不同:1、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增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销售各类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而销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2、纯保障性住房在土增税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增税清算鉴证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没有配建商品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时可不提供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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