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欧盟GMP》-第一章 质量管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6
一、原则

公司生产的医药产品要确保符合其预期的使用目的,符合销售许可证的要求,避免因药品安全性、质量或药效方面的问题该患者带来风险。该质量目标需要公司高层承担起责任,同时是公司各部门、所有职员以及供应商和经销商共同承担起的义务。

公司需要设计并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包含质量控制和GMP的贯彻事实,该体系需要以文件的形式做出明文规定,并对其进行有效监控。质量保证、GMP和质量控制是互相关联的。

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所有部门必须有着充足能够胜任本岗位的人员,以及有适宜足够的厂房、设备和设施。

二、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包括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问题,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期使用目的而进行组织管理的总和。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大于GMP规范,GMP规范是质量保证的基本保证。

质量保证体系对于药品应保证:

1.药品的设计与开发应按照GMP和GLP的要求进行;(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是药物进行临床前研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内容包括药物非临床研究中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实验设计、操作、记录、报告、监督等一系列行为和实验室的规范要求,是从源头上提高新药研究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性措施。)

2.生产和控制操作应有明确规定,并采用GMP;(批生产记录、设备操作规程)

3.明确规定管理职责;(各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应的岗位培训)

4.安排生产、供应和使用正确的原、辅、包材料;(销售订单/生产指令、供应商管理、物料入厂检验)

5.对中间产品进行必要的控制、进行其他任何过程控制和验证;(中间体检测、关键参数控制、均匀性验证)

6.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加工与核查成品;(工艺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批生产和批检验记录)

7.质量授权人来批准产品是否放行销售,签发合格证前产品不得销售;

8.尽可能对药品贮存、销售及随后的处理做出满意的安排,以保证药品在货架寿命期内的质量;(产品的稳定性研究、销售管理规程、仓储温湿度验证)

9.建立自检和或质量审计程序,定期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价。(自检、GMP认证、9000认证等)

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GMP是质量保证的一部分,确保药品始终按照适合于其使用目的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控制,并符合销售许可证的要求。

GMP设计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所有生产工艺应有明确规定,根据经验进行系统的审核,并证明能够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工艺规程、批生产和检验记录审核)

2.应对生产工艺的关键步骤和工艺的重要变更进行验证;(工艺验证)

3. 提供所有GMP 必需的设施,包括:a. 资历合格并经过培训的人员(人员资质、培训档案);b. 适宜的厂房和空间(厂区布局);c. 合适的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布局、设备3Q确认、仪器确认、环境相关设施等);d. 正确的物料、容器和标签(来料检测、容器具管理、标签管理);e. 经批准的程序和指令(文件管理、原始记录);f. 合适的贮存设施和运输设备(仓库管理、运输管理)。

4.指令和程序应使用清楚明了的语言,并适用于所提供的设施;(SOP文件与现场设备操作要保持一直)

5.操作者应经过培训,以便按正确地按照程序进行操作;(人员培训档案)

6.生产过程中采用手工和/或记录仪填写记录,以证明已完成的所有生产步骤是按照确定的程序和指令要求进行的,产品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数量。任何重要偏差都应详细记录和调查。(批生产和检验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偏差调查)

7.采用合适的方式保存生产记录(包括销售记录),以便追溯各批产品的完整历史;(批记录保留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由QA存档;销售记录由销售部保存)

8.应将产品销售(批发)中影响质量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产品质量风险评估)

9.建立从销售或供应渠道收回任何一批产品的系统;(产品召回)

10. 了解上市产品的用户投拆,调查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的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客户投诉管理规程)

四、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GMP 的一部分,它涉及取样、质量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文件和放行程序,以确保进行必要的相关检验,在判定质量符合要求之前,物料不得使用,产品不得销售或供应。

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1.有适宜的设施、经过培训的人员和批准的程序,以便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查、测试以及必要时按照GMP 要求对环境进行监测;(QC管理和操作规程、物料入厂检验、洁净区环境检测)

2. 由质量部门批准的人员并使用已批准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进行取样。(物料入厂取样检测、中间体及成品取样检测、取样授权书)

3. 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方法确认)

4.采用手工和/或记录仪进行记录,以证明规定的取样、检查和测试程序均已完成。详细记录出现的任何偏差,并进行调查;(样品相关台账、仪器使用记录、仪器校验记录、批检验记录、偏差登记)

5.成品应含有符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定性、定量要求的活性成分,应具有规定的纯度,包装在合适容器中,并正确加贴标签;(质量标准、包材相容性试验、标签管理)

6.记录应包括检查结果以及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依照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评价结果。产品评价包括对有关生产文件的审核与评价以及对偏离规定程序的偏差的评价;(成品放行/拒绝通知单)

7.任何一批产品在未经受权人按照销售许可证的要求审核并签发合格证之前,不得放行销售或供应;(质量授权人/转授权人批准产品放行)

8.原料有充足的对照品,产品应保留以便用于将来必须的产品检验,除产品的大包装外,产品保留最终包装形式;(对照品管理、留样管理)

五、产品质量回顾

应对所有获得许可证的药品,包括那些仅供出口的药品,进行定期或滚动式的质量回顾以证明所用工艺的始终一致性,起始原料和成品现行质量标准的适当性,并重点反映出变化趋势以及产品和工艺的改进。产品质量回顾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并形成文件,应考虑到以前所作的产品质量回顾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产品中所使用的原辅料进行质量回顾,特别是那些由新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包材信息、辅料信息、供应商信息)

2.对关键的过程控制和成品的检验结果进行质量回顾;(生产过程关键参数统计和趋势图;质量指标统计和关键指标的趋势图)

3. 对所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批次进行回顾;(不合格品统计)

4.对所有关键性的偏差或不符合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调查、整改结果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回顾;(偏差统计:偏差编号、描述、原因、措施、关闭日期)

5. 对所有工艺或检验方法的变更进行回顾;(变更统计:变更编号、变更前后内容、变更关闭日期)

6. 对销售许可证变更内容的申报/批准/拒绝批准的情况进行回顾,包括第三国(出口国)申报的资料;(每年提交变更申报资料)

7.对稳定性监测结果进行回顾;(稳定性试验报告)

8.对所有与质量相关的退货、投诉、召回、调查进行回顾;(客户投诉/退货/召回统计:投诉/退货编号、事情描述、原因调查、整改措施、关闭日期)

9. 对以前整改措施的适合性进行回顾;(上年度质量回顾提到的整改建议实施评价)

10.对于新销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变更,则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无)

11.相关设备和公用系统的验证状态,如暖通空调系统、水系统、压缩空气等;(设备、公用工程系统、空调系统验证情况)

12.已进行验证的设备清单和再验证的日期;(设备、设施、空调系统验证时间,验证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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