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冲绳签证怎么办理,日本冲绳签证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06

签证办理流程:申请需要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部分日本驻华大使馆制定代办机构 :

1、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

4006008888、010-85227638

2、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8号

010-65241590、010-65593755

3、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5层507

010-58158341

4、中国妇女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好润大厦2F202室

010-85169732/30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2寸白色背景);

(2)护照;

(3)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4)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注: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户口簿复印件。

扩展资料

发放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注:入管法第5条第1项:符合下列各款情况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第1款:有关传染病预防及传染病患者医疗的法律(1998年法律第114号)所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仅限于根据该法第7条规定、根据政令规定,适用该法第19条或第20条规定者)的患者(包含该法第8条规定的一类传染病、二类传染病或指定传染病患者)及有新的传染症状者;

第2款:精神保健及精神障碍者福利相关法律(1950年法律第122号)规定的精神障碍者;

第3款:贫困者、流浪者等生活上有可能成为地方公共团体负担者;

第4款:违反日本或日本以外国家的法律,被处以1年以上徒刑或监禁或受相当于这些刑罚处罚的人。

参考资料:代办--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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