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算是上门女婿在我家住了两三年我们一直是吵闹不断,去年十月份出去了,一年多没回了,没打过电话来

问小孩的情况,也没给小孩抚养费,我想离婚,该走些什么程序?

第1个回答  2014-10-13
你好,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持此协议、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到你们生活居住的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写好起诉书、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婆婆不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证明),预交诉讼费就可以了。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调解或判决。如果她不辞而别,只有对方起诉离婚,并符合《婚姻法》32条规定,法院才判离婚。提供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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