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医事制度的医事考核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医事考核仅限于官医,考核可划分为考
绩与考试两种形式。早在周代即已建立医生平日临床治
疗效果的记录制度,年终时总结其治愈率高低,据以评
定医师。其技术水平的优劣,及给薪水之薄厚,可以说
是中国医事考核的开端。此后,历代基本沿袭这一考核
办法。自南北朝官办医学教育出现后,有了答卷式的考
核,以所取成绩优劣,评定技术高低,选拔任用。
唐代,太医署考试登用人才,仿照国子监方法。通
常上选的充当御医,其次派去州府任医学博士官职。考
试比较严格,有博士主考的月试、太医令丞主考的季试,
年终则由太常寺卿、少卿总试。学习九年不及格者,令
其退学。 宋代,太医局新生入学,经太医保举,听读一年后,
考试及格者补为正式生。熙宁九年,医学推行三舍法,学
生每月私试一次,每年公试一次,学品兼优者可以补内舍,
由内舍补入上舍。上舍者大都留太医局任职。绍熙二年
(1191)规定考试分墨义、脉义、大义、论方、假令、运
气六项,以六通为合格。还规定医学生轮流给太学、律
学、武学的学生及各营将士医疗,年终考查其成绩,分
为三等,报中书省复核,依次递补,并给予奖赏。医疗
失误多者,太医局酌情予以责罚,甚至开除学籍。乾道
元年(1165)制定了州县官医缺额的升补和医技平庸的官
医经长吏验实后黜出的办法。 元代,医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的可直接擢用,或由科
举选录。为了防止无学滥充的弊端,对各路医学教授除
每年的教学质量考查外,三年内要完成太医院颁布的13
科题目的解答,视考核结果定夺升补。凡教学质量低劣,
学生不能完成课程时,要扣发教授1~2月薪俸。官医考
试三年一次,考中者次年赴省试,再中者可收充太医,承
应医事。府试合格者,任随路学官,由省试收补录用。
明代,太医院学生由医户子弟选入,称医丁,学习
3~5年,每季考试一次,三年总考,成绩合格者送礼部
选用,一等者充医士,二等者充医生,不及格者可补考,
学习一年再试,三试不及格者黜出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如五年考试成绩优良者,本学教授奏请量材加升。隆庆
间,医士、吏目升补,采取告补办法。万历时又有丁如
一户缺人,准令通晓医业嫡派子孙一人补役的规定。这
种办法产生出很多流弊。 清代,太医院学生由医官子弟保送,学习三年期满,
由本院堂官在所学课程中出题考试,合格者经礼部复核
录取的为医士,未被录取的继续学习,可再试。凡学习
一年以上,经三次季考名列一等的学生,遇太医院食粮
医生缺额,可呈礼部递补。还规定,每届寅、申年,吏
目以下各员生由太医院院使、院判合同礼部堂官会考一
次。成绩为一二等者,如无过犯,依次递补,三等者原
职不升转,四等者罚停会考一次,不列等者革职,发回
教习厅学习,下届可再考。民间习医者,令其学习《内
经注释》、《本草纲目》、《伤寒论》,医理精通者,呈
报巡抚,发给证书赴太医院考试,成绩优良者授以吏目、
医士。年老不能赴京者,留为本省教授待考。清末有了
西方近代医学堂,举行留学生考试,内有医学一门,及
格者有医科进士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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