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店老板,有个员工上了10天的班,自己不干了,现在跑来要工资,还把我告到劳动局里了,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是店老板员工在你上了十天的班,自己不干了,现在跑来要工资。我觉得这个事情你就是应该把工资给人家。你上了十天的班。如果你当时没有协议的话那么答应给他多少钱你就。发给他多少钱就得了十天的工资肯定也不会太多的。如果他要把你告到劳动局的话。不管是谁输谁赢,那么劳动局来调查来取证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如果要一不小心是你的原因的话,那么你还得会受到惩罚,那就得不偿失了。你就按照正常的工资发十天工资给他就可以了。以后再招员工的时候注意一定要写协议。大家都双方签字确认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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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1
你可以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如果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按照月基本工资平均数发给员工。假如说每天100元,十天就是1000元。员工在你店工作十天,已劳动付出,你不发给人家报酬是不对的。告到劳动局肯定是老板输,员工赢。到时,你付出更多。
第2个回答  2021-05-21
多看劳动法,任何的协议规定都以国家法律为准,就是企业内规章制度以及所签订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然无效甚至会被处罚,你这种事情如果到劳动保障局一定会被判输甚至人家可以要求适当的赔偿,这要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还是试用期,第二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除非你能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该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给你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可以实际计量的损失,不可以计量的损失采取相关方法估算)你可以索赔。如果没有此情况,都不符合的情况下应当折算每天工资且不低于当低最低工资标准,在离职时结清,不然构成拖欠工资或者不依法支付报酬,若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你应当履行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诉讼,以诉讼结果为准。
第3个回答  2021-05-02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既然人家干了十天,那么就给人家工资呗,也就是说,无论告到哪里?这个工资你必须给人家,别的是没有办法的,如果真正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很可能还要罚你的款,所以说尽量早点给人家把工资结清
第4个回答  2021-05-01
他上班了有几天你确实应该换算成天给他工资,哪怕是雇佣半天也是需要付工资的。只不过你们谈的是长期工作,对方没有完全履行约定所以工资不一定全额。但是一分不给是不可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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