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9-30
需要到现住地派出所进行户口申报手续。申报手续如下:个人申请、现住地街道证明(出具证明信,加盖公章,如果是证明信都要加盖公章)、男方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如果没有工作街道证明)、申报人原籍户口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街(乡)证明、居委会(村)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双方户口页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将上述材料交给现住地派出所管片民警,由他上报分局、市局进行审批。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