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最多是几个字?现在流行父姓+母姓+名字的组合方式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3

第一个问题, 姓名最多是几个字,法律并无规定, 属于是 公序良俗 范围内的调整事由。鉴于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民族混杂的状况, 历史 传统悠久,不同的民族之间对于姓名早就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姓名是几个字是无所谓的,一般来讲2-6个字是习惯。 正式登记的姓名 只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 一是尊重公序良俗;二是简体中文,规范的汉字;三是不得损害 社会 公共利益(如不能给孩子起名叫“江苏”)

第二个问题,《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仍旧是不认可现在所谓的“父姓+母姓”的组合方式,日常生活中你们怎么叫孩子都可以。但是在 国家所有的正式登记 中,孩子未来的姓依旧是 其名字中的第一个字,要么随父,要么随母 。也可以在随父或者随母之外选择 其他直系亲属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收养人的姓氏。

以上是我的看法,欢迎大家评论关注

姓名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姓名是自然人用以确定、表明自己身份,彼此间相互区别的符号,是自然人的标志,也是 社会 个体体现个性,人格独立的标志。

姓名决定权 。姓名决定权又称命名权,是指自然人选择特定文字作为自己姓名的权利。享有命名的权利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但自然人决定自己的名字以具备意思能力为前提。公民的姓名通常由其父母选定,当公民有识别能力时,也可自己选定姓名。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姓名权”的立法解释,还可以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同时每个自然人也可自主决定自己的名字,以及自己的笔名、艺名、别名等其他名字。

姓名变更权。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自己已经登记的姓名进行改变的权利。公民有权依自己的意愿对已经登记的姓名进行更改,但应遵循一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不允许随意变更。对此,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对于笔名、艺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变更不受此限制。

取名以符合习惯为宜。 中华的传统习惯影响着每个 社会 成员,违反公序良俗的改名往往被人抵触,也得不到登记。因此,姓名最多是几个字还是以传统习惯决定为宜,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由于我们长期实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取父姓+母姓+名字的现象也有,但是否流行,尚未定论,有待观察。

一般不超过5个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