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4.0 控制措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1

当绥化市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时,首要任务是遵循"早、快、严"原则执行一系列控制措施。首先,对疫源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传染源及其潜在扩散风险,对可能的污染物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十分重要。疫点是指病畜(禽)所在地,疫区则包括以疫点为中心3公里内的区域,受威胁区则是在疫区外5公里内存在疫病传播风险的区域。


在疫点内,实施封锁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车辆及物品消毒,必要时设立临时动物卫生检查站。病畜(禽)需扑杀,并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排泄物、被污染物品进行彻底消毒,确保消除病原。


疫区和受威胁区需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如关闭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进出和产品运出。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需紧急接种疫苗,进行疫情监控,并建立免疫档案。


封锁结束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测无新病例出现,并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方可申请解除封锁。整个处理过程必须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非疫区则需加强疫情预防,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监测体系,确保防止疫情扩散。所有措施的实施旨在有效控制疫情,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扩展资料

《绥化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于2011年10月10日由绥化市人民政府以绥政发〔2011〕68号印发。该《预案》分应急指挥机构、疫情报告、疫情的确诊和分级、控制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和部门分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保障措施、其他事项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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