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五章 信息管理与通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医疗机构在防治传染病方面有严格的规定。根据第五章信息管理与通报,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需设立与传染病诊治相关的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以便追踪和记录患者信息。

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接收和核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设立专门的报告登记簿,并统一填报相关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负责接收、核对和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分析和通报疫情。常规情况下,每月至少进行三次疫情分析报告,紧急情况下则需要每日报告。

国境口岸、港口、机场、铁路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在发现检疫传染病时,须互相通报疫情。同样,当出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也需进行疫情通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全国通报,并公布相关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国务院授权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通报。通报内容详细,包括事件性质、原因、发生地、范围、处理措施、控制情况以及解除情况等。

对于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间的交流与通报,另有专门的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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