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起,环保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根据住建部令第56号修正,并于2023年2月起正式生效。本次修正共涉及17处调整,新增内容如“鼓励排水户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以及“城镇排差告备水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排水户的信用情况,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等。
二、《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该办法已于2023年2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其中,明确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该条例已于2023年2月发布,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规定了对违反条例的工程施工单位,如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设置密闭围挡、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行为的处罚措施,罚款额度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四、《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重庆市城管局制定并于2023年2月起施行。办法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监测通过暗访抽查方式进行,以监测和分析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状况。
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该公告已于2023年2月起实施,要求在特定区域内新建的铅锌矿采选、铅锌冶炼等行业企业根据新标准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六、《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
该规定已于2023年2月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近日起施行。规定旨在推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再利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七、《杭州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该方案已于2023年2月起施行,明确了到2025年的建设目标,包括实现60%的区、县(市)通过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固废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等。
八、《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该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2月起实施。新标准增加了三气乙烯、四氯乙烯和细颗粒物等3项指标及要求,更改了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等7项指标要求。
九、《包装回收标志》
该标准自2023年2月起实施,规定了纸、塑料、金属、玻璃等常用包装材料的回收标志的类型、基本图形和标注要求,以促进垃圾分类和废弃物回收再利用。
十、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已于2023年2月起实施,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提出了控制要求,以促进废气收集与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十一、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该标准自2023年2月起实施,适用于福建省城镇排水管渠修复工程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了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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