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董事长,经理,顾问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一种称呼,或者说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组织机构人员职务安排。总裁是一种习惯性的称呼,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称呼,总裁一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但是,实践中,一些特别大的企业集团,总裁实际上是总经理,总裁上边还有董事长。也有一些公司总裁就是董事长,而在总裁下边,设有总经理。这个时候,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就是一种习惯称呼,不是公司管理过程中的职务划分。顾问一般是未公司或企业管理方面,或者财务,投资方面,法律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的人员。很多时候顾问是以社会外包单位形式存在,比如律师法律顾问,会计师财务顾问等。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总经理都是公司制度上必须设定的职务,而且董事长,总经理需要在企业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现代企业制度法律背景下。董事长,总经理的地位和职责法律上都是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董事长在企业登记机构登记的就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总经理是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高级管理职务。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分工在于,董事长是负责执行董事会关于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年度经营方案的签署和执行,而总经理是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比如员工上下班,考勤,业务管理,对外进行业务谈判等。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公司讲总经理登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或者董事长,总经理同时登记未一个人的情况。
总裁这个职务法律上是没有的,董事长,总经理是法律上明确定义的公司岗位。总裁仅仅是习惯上替代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一种称呼。
总裁,董事长,经理,顾问的职位为:
1、董事长,是最大股东或者大股东之一;
2、总裁是集团公司的最高执行领导;
3、总经理是公司某个部门最高领导;
4、顾问,不是员工。花钱请来指导的。
职位是指机关或团体中执行一定任务的位置,即只要是企业的员工就应有其特定的职位,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企业组织中、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由一个特定的人所担负的一个或数个任务所组成,简单地讲,职位是指企业的某个员工需要完成的一个或一组任务的人,随着语义的拓展,职位也代表着职务。
职位由三要素构成:
1、职务。是指规定承担的工作任务,或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
2、职权。是指依法或企业的规定所赋予职位的相应权利,以提供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的保障;
3、责任。是指承担一定职务的员工,对其工作标准与要求的同意或承诺。
职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人与事结合。即因事设人,是任务与责任的统一。换而言之,员工从事某项具体工作,就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以及保证该目标实现的工作标准、原则与具体要求;
2、数量有限。企业行为受预算约束,追求经济合理性,才能保证其投入与产出保持最佳比例关系,以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职位的数量有限体现成本最低原则。因此,职位设置不可能是无限制的。职位数量又被称作编制;
3、职位分类。职位虽有千差万别,但可依据业务性质、工作难易、所需教育程度及技术水平高低等尺度进行分类,以此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