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对夜总会中的有偿陪侍的客人如何处理?

假设A去某KTV娱乐,当A正在享受该KTV提供的有偿陪侍服务(不是卖淫嫖娼)时,遇到公安机关检查并抓到现形,请问,公安机关会对A如何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何?谢谢。
有偿陪侍的形式是裸(和谐)陪,但是没有发生插入式性(和谐)交,只伴有手(和谐)淫和口(和谐)交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1
  公安部有规定,此种情况按卖淫嫖娼处理。
  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个回答  2015-02-1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你所说的那些陪侍形式,已经构成卖淫嫖娼情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2-11
公安部有规定,此种情况按卖淫嫖娼处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9-29
都是骗人的,夜场和当地派出所都有关系的,怎么可能被你们抓住,除非警察有卧底去,否则是不可能被抓住的
第5个回答  2015-02-11
那要区分干什么?陪侍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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