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23
1、原则上来说,不会有危(风)险,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否则会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6--18条的规定处理;
2、办理相关业务,原则上来说,都需要交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留存,并且工作人员也会进行比对核实办理者的身份后,再办理相关业务,因此不必过于担心;
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及时与家人沟通,在采集当事人的身份证及照片的,办理相关业务后,最好能及时删除或者注意保管存放媒介,以免给生活带来不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