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算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02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乘以1。2%。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乘以1%;
2、过渡性养老金等于,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R,乘以中人临界点之前的本人缴费年限。计算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将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得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R为计发系数,其值在1%到1。4%之间,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过渡性养老金指的是计算“中人”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即大家口头所称的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

社保法规定过渡性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只包括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而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在实践中还存在所谓的“过渡性养老金”。
对此《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但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漏,而是因为过渡性养老金正如其名字一样并非基本养老金的常态,它只是特定历史背景条件下的产物,在未来终将停止发放,因此,没有必要在新法中予以规定。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在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在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后,
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领取基础养老金(现称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其支付水平由各省级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经测算后确定,并报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实践中各省级政府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相应的支付方案和计算方法,总体差别不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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