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做,天在看 ”知晓因果报应之理,会受益无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0
寺庙,是供奉神明或宗教人物的场所。佛经上说,故意毁坏佛像,拆毁伽蓝(寺庙),属于五逆十恶的极重大罪,必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那么,在历史上有些人,他们不信神、不敬神,甚至毁坏佛像,拿庙里的物品去换钱。看看这些人的结果,就知道 “因果报应之理”真实不虚。

一、到庙里偷铜者今何在?

《玉堂闲话》记载:长安城内的西明寺,有一口大铜钟。贼寇作乱之后,僧徒流离四散,西明寺空无一人,断香火有几年时间了。有个贫民看那口钟的铜有利,就在衣袖里藏着锤和錾到西明寺偷偷地凿铜,一天可凿下一二斤,然后就到集市上去卖。

像这样也有一年多了,人们都知道,官吏也不管。后来他们家忽然就找不到他了,买铜的人也怪他怎么不来卖铜了呢?后来,官府想把那口钟搬到别的寺院里,看那钟平堕在楼上,等把它放倒,只见盗铜的人抱着锤和錾,分明地坐在里面,已经干枯了。(微信搜索 新正述传统文化 公众号 看更多好文)

原文:长安城西明寺钟,寇乱之后,缁徒流离,阒其寺者数年。有贫民利其铜,袖锤錾往窃凿之,日获一二斤,鬻于阛阓。如是经年,人皆知之,官吏不禁。后其家忽失所在,市铜者亦讶其不来。后官欲徙其钟于别寺,见寺钟平堕在阁上。及仆之,见盗钟者抱锤錾,俨然坐于其间,即已干枯矣。

二、卖经罪大 痛苦而死

《冥报记》记载:有个和尚叫义孚,青社地区人,会弹琴。居住在江陵龙兴寺,这个人行动诡异多变,寺主优待宽容他,让他带着钱财到西川抄写藏经。有人偷窃到某位社户家的藏经出售,义孚就用廉价收买来,剩余的钱就自己留下了。

终于被发觉了,卖经的人死在枯树下。义孚虽然被免罪,不久就得了病,两个嘴唇翻长,好象驴的嘴。并且发热疼痛不能忍受,人们都怕看他,最后受尽痛苦而死了。同寺的和尚中有些人曾贩卖过经书和佛像,也害怕了,立刻拿出钱物,建立功德,拿义孚作诫鉴。

原文:僧义孚,青社人,解琴。寓于江陵龙兴寺,行止诡谲。府主优容之,俾赍钱帛,诣西川写藏经。或有人偷窃社户所造藏经出货,义孚以廉价赎之,其羡财遂为所有。一旦发觉,卖经者毙于枯木下。此僧虽免罪,未久得疾,两唇反引,有以驴口,其热痛不可忍也,人皆畏见,苦楚备极而死。同寺有数辈,贩鬻经像,惧而舍财,修功德,以孚为鉴戒。

三、刮佛像上金粉,死得离奇!

《冥祥记》记载:凤州城南,有一座明相寺,数尊佛像,都鎏饰以黄金。遭乱之后,有小偷到那里刮取佛像上的黄金粉,贩卖赚钱。等到时局安定,鎏金已经刮净了。但是,那个小偷,却遍体生癣,奇痒难忍,经常要用东西来刮,刮得皮尽至肉。后来,肉尽至骨而死。毁佛之罪,报应如此昭昭!

原文:明相寺 凤州城南有明相寺,佛数尊,皆饰以金焉。乱罹之后,有贫民刮金,鬻而自给,迨至时宁,金彩已尽。于是遍身生癣,痒不可忍,常须以物自刮,皮尽至肉,肉尽至骨而死焉。毁佛之咎,昭报如此。

四、金丝袈裟千年珍物,也敢抢卖?

《儆戒录》记载:五代时期,金堂县三学山有个开照寺。夜间一群贼寇进入寺里抢光了僧徒的财物。寺里原来有一件释迦的金丝袈裟,是千年珍奇宝物,被一个姓曹的贼徒分得后,他与妻子拆开卖了。

当时,这夫妻二人的手指,便一节一节的坠落,头发和胡须也都脱掉。不久事情败露,被官府斩杀,暴尸于市。

原文:伪蜀金堂县三学山开照寺,夜群寇入寺,劫掠缁徒罄尽。寺元有释迦藕丝袈裟,为千载之异物也,贼曹分取,与其妻拆而易之。夫妻当时,手指节节堕落,须鬓俱坠,寻事败。戮于市。

五、铜片像生翅飞起……

《儆戒录》记载:五代时期,蜀国的一个军官叫潼江,发兵攻打阆州,兵士们烧杀抢掠,街巷里都被扫荡一空。

路过一座佛寺,见佛寺地上放着一口大钟。有一个兵士搬来一块大石头砸钟,砸碎后要卖掉。钟被砸碎四散迸裂,其中的一块碎片象长了眼睛,正打在这个士兵的小腿上,两条腿都折断,在痛苦中死了。

原文:伪蜀潼江,起军攻取阆州,兵火烧劫,闾里荡尽。佛寺有大钟在地,有一卒运大石击钟,令碎而鬻之。钟破裂流迸,正中卒胫,双折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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