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是否是参公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8-08

1,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之后,不存在参公事业一说。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逐步向机关公务员过渡。
2,经营类事业单位将最终改制走向市场,自主经营的。
3,事业单位最终保留的只有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也不会存在参公一说了。

拓展资料:

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

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公益二类的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即公益二类。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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