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具戒法诸部异同】什么意思?如何解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6
亦名:诸部受戒法通局、百一受 戒通局 , 子题:十诵十种受具、自然无师 戒、自誓受具、得道受具、论义受具、僧祇八种受具、自具足受具、五分十二种受具、一语受具、二语受具、十一众受具、破恶见实受具、第一受具、多论七种受具、摩得伽论十种受具、伽论十种受具、善见八种受具、教授受具、重法受具、八语受具、母论七种受具、建立受具、随师教受具、敕听受具、敕听受具、杂心十种受具、受师教受具、超升受具、问乐受具、俱舍十种受具、明了论依他圆德有七种、了论九种受具、僧善来受具、三归得戒、略羯磨受具、广羯磨受具、尼善来受具、遣使受具、尼广羯磨受具、圆德、独觉有量、佛无量、二十种受具、佛成道自然感戒、如来果中得戒、五拘邻、拘邻、五人受具、十人受具、问答受具、三归受具、八敬受具、上受具、自起受具、自然受具、入正定聚受具、得入正性离生受具、邪定聚、正定聚、信受大师语受具、善来受具、信受八尊法受具、遣信受具、持律五人受具、中国十众受具、阿僧祇劫、三僧祇劫、万行、最后生、性得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一,示本数生起)诸部通塞,从本四分略说五种﹔羯磨受中,离分出六,通别则十。横通诸部有无所以。(二,引律论别明)(一、引律) 十 诵 ,佛言有 十种〔受具〕戒 :一﹑自 然无师戒 者,谓佛不假师教,会理尽故,因感戒也。如多论云,据自然者,不假他教也。非不自假,树下跏坐,即身教也;自言不解此座而得漏尽,此口教也;及后漏尽,戒亦齐得。二﹑ 自誓〔受具〕 者,如付法藏中,自誓之时,身口律仪森然具也。三﹑ 得道〔受具〕 者,如五拘邻。四﹑ 论义〔受具〕 者,如增一中,佛令须陀耶,解有常色等义,说法无滞,又无怯弱。善见云,七岁与问答受。余善来、三归、五众、遣信、八重、羯磨六受,通四分也。 僧祇有八〔种受具〕 ,一局七通:一、者 自具足〔受具〕 ,亦云自觉,谓如来也。余善来、五〔人〕、十〔人〕、八〔敬〕、二十〔人〕、遣信、曾归七受,同四分也。 五分十二种受〔具〕 ,互有通局:一﹑自然;二﹑一语〔受具〕,言归佛也;三﹑ 二语〔受具〕 ,言归佛、法也;四﹑ 十一众〔受具〕 ,即五百尼在十僧中,爱道为和上,三人一受是;五﹑ 破恶见实〔受具〕 ,即罗汉上法也;六﹑ 第一受具 ,谓初果童子也。余善来、三语、八敬、羯磨、二十僧、遣信六受,同四分也。……(二、引论)上约余律对明通局,次引诸论。如 多论 文,正解十诵。故彼文云, 七种受〔具〕戒 :自誓、见谛、三归,局在彼文;善来、三语、八法、羯磨四受通也。…… 摩得伽中十种〔受具〕 :无师、自誓、见谛、问答、三归五受局也;五众、十众、二部僧、八重、遣信五通也。 善见有八〔种受具〕 :一、 教授〔受具〕 者,谓自誓也;三 归、问答。此三局也。善来; 重法 〔受具〕 ,即八敬也;遣信; 八语 〔受具〕 ,即二十众,僧尼俱白四也;五是羯磨。并通也。 母论有七 〔种受具〕 :善来; 建立受具 ,即破结也;三语;羯磨; 随师教〔受 具〕 者,即八敬也;遣信为六,通也。 敕听〔受具〕 一受,即解义者,是局也。 杂心列十〔种受具〕 :一﹑ 自起;二﹑ 受师教〔受具〕 者,即自誓也;三﹑ 超升〔受具〕 者,即五比丘;四﹑ 问乐〔受具〕 者,谓须陀耶;五﹑三归。此上局也。善来;五人;受重法,八敬也;遣信;十众。此五通也。 俱舍有十〔种受具〕 :一﹑自然;二﹑入正定聚;三﹑信受大师语;四﹑问答;五﹑三归。此局也。六﹑善来;七﹑信受八尊法;八﹑遣信;九﹑持律为五;十﹑中国十众。各下列人,可知。 明了论 云, 依他圆德 , 有七种 ,比丘有四,尼有三也;独觉有量,佛无量波罗蜜。合说 有九 〔种受具〕 :(一﹑僧中四种受)(一) 〔僧〕善来〔受具〕 者,先白衣圣人,佛呼善来比丘,修行清净梵行,正说正法;作是说已,发落衣变,便得戒也。善比丘者,许其出家,许与大戒;来者,从白衣位,来入出家位,从无戒位,入具戒位。清净梵行者,断一切恶,修一切善也。四分云,快修梵行尽苦源,即此是也。正说正法者,是梵行所依处也。(二) 三归得戒 者,善根稍薄,戒法难生;未说归前,先诵佛语善来之法,后方三说归竟感戒。(三) 略 羯磨〔受具〕 者,善根又薄,须立和上;先问遮法,后方和乞,与今不异,四人秉白,即发具戒。(四) 广 羯磨〔受具〕 者,善根转薄,戒法难生,加至白四,方乃得戒。〔二﹑尼中三种受〕尼中三受,无〔三〕归及略〔羯磨〕。 〔尼善来受具〕 是圣人者,佛唤善来,非圣人者,三归单白所不感也。言 遣使〔受具 〕 者,是爱道。言 〔尼〕广羯磨〔 受具〕 ,今二十众也。此七种戒,悉依他得。言 圆德 者,即戒体也。所受遍周法界,无境不备;随行奉修,德充一切,故称圆德。 独觉有 量 、 佛无量 者,三僧祇劫广修万行,于最后生,有菩萨戒,悉性得也;苦法忍时,得出家具戒;尽无生智起,一切佛法,一时圆满。三种功德,无有边量也。于此论中,善来、广羯磨、遣使,通四分也;三归、略羯磨、独觉、如来,局当部也。(三,括诸部通局)上随数分有一百一种,略名从实,则有 二十 种受〔具〕 :一﹑者自然,二﹑自誓,三﹑见谛,四﹑论义,五﹑三归,六﹑一语,七﹑二语,八﹑十一众,九﹑略羯磨,十﹑有量,此局他部;破结、善来、八敬、三语、二十众、五众、十众、小年曾归、尼边义立、遣信,此通他部。」济缘记释云:「十诵,自然中,初引律示。谓 佛成道 ,断惑证真, 自然感戒 。如下,引论。决上自然必由缘发。不假他教,谓无师也。非不自假,谓由教生无教也。准此 如来果中得戒 ;僧祇亦然;若依五分,因中得戒;随机异见。广如义钞。二﹑中, 自誓〔受 具〕 即大迦叶。森然即众多来集之貌。三﹑中〔 得道受具 〕, 五拘邻 即鹿园初度五人也。 拘邻 即五中之首,此翻本际,即憍陈如;二曰阿湿卑 亦云頞陛; 三曰摩诃摩南 亦云摩诃拘 利; 四曰婆提 亦曰跋提; 五曰婆敷 亦 名十力迦叶。 若依善见,善来得戒;与此不同。四﹑中〔 论义受具 〕,彼经云,佛在摩竭提国波沙山中,清旦从静室起,在外经行,时须陀沙弥在佛后行,佛曰:『我今问卿义,有常色及无常色,为一义?为有若干?』对曰:『此义非一。所以然者,有常色是内,无常色是外。』佛言:『汝快说此义,今即听汝为大比丘。』故云说法无滞等,广如第二十二卷。善见,佛问云:『汝年几?』答:『我年七岁。』余同增一。僧祇, 自具足〔受具〕 ,即上自然也。 五〔人受具〕 即边方, 十〔人受具〕 即中国,八即八敬。余可知。五分,正明中,互有通局,互谓各半也;准下问答,五局七通。十一众与四分不同。 破恶见 实〔受具〕 ,恶即是惑,实即是理。 第一〔受具〕 ,亦目真理,是第一义故。……伽论, 问答〔受具〕 即论义〔受具〕。三归同上多论;故在局也。下善见亦同。前十诵三 归〔受具〕 ,即是三语〔受具〕;故在通也。善见,自誓云 教授〔受 具〕 者,谓从佛闻法故。论云,佛告迦叶,汝应如是学,言我于上中下座,发惭愧心,应听一切善法,置于我心等。迦叶以教授故,即得具足,是佛神力得也。 八敬 云 重法 〔受具〕 ,重即尊敬,或云八尊,义亦同也。 八语〔受具〕 ,谓尼中本法,僧中正受,两番白四,故云八语。母论,破结名 建立〔受具〕 者,彼文正名 上受具 ,即同四分上法;而论云从今已去,听汝等立善根上受具;准约文意,名为建立。八敬名 随师教〔受具〕 ,谓从阿难边受佛教故。解义名 敕听〔受具〕 者,彼论,佛告苏陀沙弥,从今已往,若有疑惑,恣汝来问;亦即与戒,故得名也。听字平呼。杂心, 自起〔受具〕 ,即佛自然。 超升〔 受具〕 ,即初果人破惑出离也。 问 乐〔受具〕 ,谓因问义生愿乐故。俱舍,第十四,列数之下。一一出人名,故云各下列人也。初〔 自然 受具 〕即佛与独觉。二﹑〔 入正定聚 受具 〕即五拘邻;彼正名 得入正性 离生〔受具〕 ,在言颇隐,故此易之;得世间定,名 邪定聚 ,初果入圣,名 正定聚 。三﹑〔 信受大师语受 具 〕即大迦叶。四﹑〔 问答受具 〕即苏陀夷 七岁沙弥。 五﹑〔 三归受具 〕即六十贤部,共集受具。 贤部未详。 六﹑〔 善来受具 〕即那舍等 谓须提那耶舍 。七﹑〔 信受八尊法受具 〕即大生主 即大爱道。 八﹑〔 遣信受具 〕即法授尼。 伽论云达摩提那,即梵言也。见论云半迦 尸尼,谓直半迦尸国故。 九﹑〔 持律五人受 具 〕、十﹑〔 中国十众受具 〕,但分中〔国〕、边〔地〕,不出人号。了论,总示中,七种从师受,故云依他;独觉与佛二种,自然感发,则非依他。独觉小乘,境局大千,故犹有量;佛无量义,如后自释,究竟果满,故称波罗蜜。……三归中,稍,少也。准此作法,〔了论〕先唱善来,后说三归,独异诸部。……次〔自证〕二受中,文牒二种,不释有量;反佛无量,自可知故。若据余部,通归自然;今取位别,心境广狭,故分二焉。 阿僧祇 劫 ,翻无数时,而言三者,且约释迦修菩萨道时以论分齐。从古释迦至尸弃佛,值七万五千佛,名初僧祇;次从尸弃至然灯佛,值七万六千佛,名第二僧祇;又从然灯至毗婆尸佛,值七万七千佛,名 三僧祇 〔劫〕 。若望声闻,当内凡位。 万 行 者,万是数之通名,行实无量,不必一万。 最后生 ,谓王宫所生也。菩萨戒者,谓久修菩萨行,习性自然远恶住善,故云 性得 。『若尔,前云小戒为大方便,今何倒耶?』答:『此菩萨戒,亦即小乘,义说为戒,非从他受;不同梵网善戒,受者方获。苦法忍时,即证见道,无漏圣慧断惑之时,准此初果即得具戒。尽无生智起句绝;无尽智与无生智,二智发起,即证无学道时。谓证灭谛,结惑断尽,故名尽智,从尽智后,无漏智起,一切结惑无再生理,名无生智。三种功德者:一﹑菩萨戒,二﹑出家具戒,三﹑佛法圆满。前二是因,后一是果。皆遍生境,故无边量。然此且据小教明佛;若约大乘,出生成道,无非示现,随缘垂应,非实尔也。……三括诸部中,初示开合。一下,次明通局。前十局他部者,本宗无故;后十通他部,彼此同有故。 有本 并作当部者误也。 余如别图委示,此不复云也。」 (业疏记卷一二‧一九‧一 五)(请参阅附录二『本宗他部百一受戒通局图』一○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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