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当月开的发票还是隔月开的发票?
当月的话,收回来作废
隔月的,拿了购货方的拒收证明,到你专管员那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单,然后你就可以开红字发票了。
你现在也不用急,要开红字发票,等明天问明专管员后再做不是更妥当
按规定销方作废了发票购方又认证了的会在稽核比对后转稽查局协查系统,如经销方税务机关查实属误操作作废的而销方又作了收入的购方可以抵扣。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购方不能抵扣可将票退回去销方重新开具。
红字冲回,把涉及到的凭证全额红字冲回,按正确的重新录入凭证
先确定购货方把发票认证了没有,要是没有认证的话,需要对方给出具拒收证明,然后在你家电脑上开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的理由要和对方出具的拒收证明的理由完全一致,然后申请单汇出,导到U盘上,带着去税务局申请红字发票通知单,最后,按照通知单号,回自己电脑开具负数发票就好了
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对销货方资讯不需要填全,但能填全是最好的,要求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体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程式码、号码认证不符”。
请采纳
如果你认可我的回答,敬请及时采纳,
~如果你认可我的回答,请及时点选【采纳为满意回答】按钮
~~手机提问的朋友在客户端右上角评价点【满意】即可。
~你的采纳是我前进的动力
~~O(∩_∩)O,记得好评和采纳,互相帮助
补救方法就是让对方单位的主管税务局出具一份针对此发票对方单位已经缴税的证明。
首先你公司应出具一个发票遗失说明,盖个公章,到税务局看先把遗失的发票怎样一个处理,税务局有相关规定的,然后再给他们做一个发票冲红的说明,
可以的
先开红票冲减
然后在金税开票系统内更新税号
目前情况下,这样的票还是能使用,报销,认证和抵扣的。但按规定讲,这样的票属于开票资讯不全,税局可以对销方处罚,也可以不允许购方报销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