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部属高校调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9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部门(单位)的直属高等学校部属高校的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进行了一次调整。除教育部及部分特定部门如外交部、国防科工委等继续直接管理其学校,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管理学校。调整方案涉及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的部分机构变动。


普通高等学校调整包括22所转由教育部管理,34所教育部负责调整,5所停止招生并转为非学历培训机构,97所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3所继续由原部门管理。成人和中等专业学校的调整中,29所和5所将改为非学历培训机构,1所学校和2所中等专业学校转由其他部门管理,另有部分学校维持原体制或转地方管理。


实施办法规定,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学校,如成人高校和中专,其国有资产、人员编制等由省级政府负责,教育业务则按属地原则由地方教育部门管理。经费划转、基建投资和招生政策也有明确规定,确保平稳过渡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调整工作将在国务院的指导下,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和原学校主管部门共同执行。各有关部门需指定专门人员协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进行审计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调整工作预计在2000年2月开始实施,至7月底基本完成。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除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外交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体育总局、地震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学校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再直接管理学校。中央部委直属管理111所高等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中国高校分为:中央部属高校、地方省属高校。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