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有资格,另一方没资格,是否限购天府新区夫妻共同买房

婚后一方有资格,另一方没资格,是否限购天府新区夫妻共同买房

第1个回答  2017-03-20
其实从房产所有权的角度来说,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只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屋所有权都属于夫妻双方,房屋所有权跟写不写名字没有关系。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屋,需要看出资方式,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婚前财产 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房屋所有权属于婚前购房一方。 二、婚后财产 2、父母为子女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故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并不是由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所决定的,但是在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会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有效避免一方擅自买卖或转让房产。因为房产买卖是需要房产证上所示的原所有人亲自去房产局变更登记才可以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20
地方政策,自己还是问清楚有关部门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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