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下水道破裂,物业不予处理

如题所述

1、向物业提出投诉,物业查看后会及时处理,回访。
2、物业查看后,属于公共下水道,且属于日常使用损坏,但又给不出维修期限,建议相关业主统一意见与物业协商:
1)业主自己找人维修,费用在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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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1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所以,你要责任尽快检查并维修好,不然造成更多损失,你赔偿越多,可以先找物业帮看看是什么情况,另外,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
第2个回答  2015-05-31
公共设施是物业管理范畴。物业不予处理,也应该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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