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基本上被国家建设占用完了,是否国家有低保措施和保障,这个如果有最低生活保障之类的,那么标准

我们村的耕地基本被占用完了,国家的补贴款却不能解决子子孙孙的生活问题。我们还属于农村户口,每口人也只有1.3分耕地的面积。国家建设虽然不能阻挡,但是却解决不了我们子子孙孙的生活问题,农民么有了耕地以后子孙们还怎么生活。请问下高手是否有更可靠的法律文献来解决我们的问题,高分救急啊~~~~
我们的不是工业用地 都是修路之类的。一次付清。高手来啊

第1个回答  2009-12-26
你的问题题的非常好,将人们国家发展中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到一个很合理的高度来和大家探讨。我们镇也是如此。不过新农村建设就是整体规划科学的分配合理的用每一寸土地。将来的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政策的健全,滥用土地将遏制。科学耕作将提到前沿。至于局部地区的耕地被占用证明发展比较迅速,而且我个人认为将来的发展会被工业代替。而且我觉得农业发展的结果就是向工业靠近,随着工业建设的开始,带动的就不只是经济那么简单了。举个例子,某村世代种土豆,改革开放后科学的种植产量大增,吃不完的就外销,外销后有一定的资金后就深加工,这个阶段离不开合作社和政府的支持和引导。等到要建立基地的时候,同时离不开的是工人,在这个阶段的发展中,解决很大一部分劳动力!你想想这样的链条式的发展我觉得你的忧虑是不是要改变一下。
第2个回答  2009-12-26
1:向有关的部门反映,争取最快得到解决
2:咨询法律的高层人士,请教他们的方法
3:要不则通过申报给国家领导来实行
4:最根本的:搬迁

其实,我本人的建议也不会有什么多大的作用,因为这毕竟关系着农村广大人民的生存与今后的发展问题,若提的太疏松,那么以后农村可能就会变得竞争更加浓烈。
如果真真正正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话,需查找有关的书或咨询相关人士
望你们农村那边能越来越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有很多地方都在实行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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