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以下,希望您能给我一些建议。1.关于合同:我从去年8

月份开始上班,与老板鉴定了一年的合同。今天4月份开了一个全校教职工大会,会上通知我们所在的学校法人已经变更,学校被转让给了另一个老板,通知我们与之前老板签订的合同作废,我们会和另一个老板签订新的合同。可是我们提了很多次关于签合同的事,老板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跟我们签。2:关于押金:之前和第一个老板签合同的时候说需要交1000元押金,我们交了。直到那次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说学校法人已变更,新老板与原来的老板协调好了,我们的押金转给了新老板,到时候由新老板退还我们,新老板也多次承诺押金由他退还。我们之前发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换了老板以后变更了发工资时间,为每月16号。我们4月30号发工资,下次发工资的时间为6月16号。也就是说又押了我们半个月工资,我们找过领导,反映了这个问题,押金和工资只能押一样,必须退还我们押金。新老板在大会上承诺在5月30号退还,可是直到现在也没退。3.关于薪资待遇:按照以前的惯例学校一年只放两次假,五一节和国庆节 各放十天,但平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放,工资照常发放。这次却说五一节放一周的假,扣除了我们一周的课时费,之前法定节假日我们上班又没给我们加班工资。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1个回答  2014-06-17
第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们也可以协商续签; 第二: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等财物。五一、国庆等假日属于法定假日,如果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3倍的工资。 建议出面跟负责人协商,协商不好的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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