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燕卜逊的潜心教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燕卜荪先生每次上课只带要讲的原文文本,至于他的讲课内容,即要在黑板上写的东西,却只字不带,而是即时在黑板上奋笔疾书写下的。等到写满黑板后,他稍事停顿,只轻轻念一遍,便擦掉再继续写下去。中间从未有间断停顿的时候。看上去他讲课像是完全凭着才气,即时发挥,其实是事先早有充分准备。他在授课时所表现的思路之敏捷、清晰和记忆力之强,堪称一绝。
燕卜荪先生在讲课中从不重复权威的看法,很少援引旁人的观点,讲的话往往都是自己的真知灼见,难得从一般的书本中找到。举例说,他认为T.S.爱略特对庞德的推崇超过了正当的评价,实属过誉。他对于T.S.受略特的后期诗作《四个四重奏》评价不高,认为失之于空洞。这与一般美国批评家将该诗捧到天上的作法大不相同。他也鼓励学生对诗歌要有自己的感受和见解,不要人云亦云,甚至有时要提出与教师不同的看法。 1930年,燕卜荪早年的成名之作《七种歧义类型》将他的导师李恰慈倡导的文学批评中的语义分析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推动了美国新批评运动的兴起。他的这部早年著作被新批评派视为经典,竞相效法。美国新批评家克林思·布鲁克斯?Clean Brooks?随后便标榜出“悖论”和“反讽”的说法。他在《精制的瓮》一书中根据这一理论细致分析了华兹华斯、济慈、丁尼生等人的诗歌,从而证实语义分析的方法不仅适用于玄学派诗人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如燕卜荪所做的工作?,而且适用于一般认为比较易读的诗歌作品。此外兰色姆John Crow Ransom还提出了“结构与肌理”说。维姆扎特?Willam K.Wimsatt Jr.?,则倡导“具体的共相”的理论。这些说法都是想标明诗歌语言的特性,不过各有其不同的侧重方面,在四十年代显得异彩纷呈,蔚为大观,形成新批评派的极盛时期。这些新批评派人物对诗歌语言的细致分析与燕卜荪走的路子基本上是一致的。不过他对美国新批评派代表人物的评价一般并不很高,认为他们没有做出真正有创造性的成就。在美国当代批评家当中,肯尼思·博克Kenneth Brurke算是他最赞赏的一位。维姆扎特和比尔兹利Monrot Beardsley提出“意图的谬误”itentional fallacy的观点,将作者的意图与作品的意义完全分离开来,目的是强调作品文本的独立性。这一观点是燕卜荪所极力反对的。无怪乎当代英国批评家科默德F.Kermode称燕卜荪是一个意图主义者。另外,由于新批评派将诗歌作品当作独立自足的实体,所以只注重文本上的细读,而忽视作家个人经历与社会背景对作品的关系。燕卜荪的作法却与此迥然不同。例如他在讲莎士比亚时就详细阐述了伊丽莎白时代的历史背景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精神视野或世界图像。4、偏好作品: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 他特别推荐中国学生去读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而不鼓励阅读霍桑和所谓高雅的亨利·詹姆士的作品。这也可以看出他的趣味标准与当时流行的学院派风尚的不同。
燕卜荪先生在1950-1951年讲授现代英诗,当时选修这门课程的只有金发燊学长、李修国和我三个人。燕师?这是发燊学长和我对他的尊称?本人就是一位重要的英国现代诗人,自然也要选读两三首。他说自己的诗常常被人认为晦奥难懂,实则一旦理解了其关键寓意,并非深不可测云云。这门课程讲了一年,从哈代、叶芝、爱略特一直讲到迪兰·托马斯Dylan Thomas,其中自然也包括与他同时期的奥登、斯本德等诗人,讲起来更是如数家珍。课程内容非常丰富,囊括了英诗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演变概况。
燕卜荪先生虽然早在二十四岁时,1930年就在英美批评界有了很高的声誉,但他对自己的成就仍然抱着很谦虚的态度,曾说自己的文学批评范围过于狭窄,远远不及他最钦佩的英国莎士比亚批评家A.C布拉德雷。他认为布拉德雷的《莎士比亚悲剧》一书在卷帙浩繁的莎士比亚评论中是惟一值得一读的著作。他也从不囿于一家之言,而是乐于介绍别人的观点,举例说他就曾将英国马克思主义批评家考德威尔Christopher Caudwell的《幻象与实在》介绍给中国学生。 燕师对待中国学生总是循循善诱,充满友爱之情。学生一到他家,他都是热情接待,让你坐下喝茶交谈。有的学生准备写论文,他便亲自去图书馆替学生找出有关书籍,给予指导。有一年暑期他去美国讲学,回来时带来一些新书,往往自己还未看完,便很大方地借给来访的朋友或学生先看。凡是认识他的人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一般大学教授常有的学者架子。他待人的态度竟是出乎寻常的平易和亲切。最可贵的是,这种待人的热忱看来并不是修养的结果,而是他纯朴真诚性格的自然流露。可以说,在他身上辨析入微的思考能力与率真的赤子之心奇妙地结合成了他独一无二的人格风采,这正是每个认识他的人所无法忘记的生活中的燕卜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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