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费3年半开发商一分未给怎么办?

内蒙通辽06年6月与拆迁办开发商签合同并搬离。要求兑换回迁房,左等右盼10年1月1日交工。期间合同中详细说明安置费补助金额,但开发商与拆迁办狼狈为奸,以“合同就是废纸一张”“随便告”“没钱”等无赖说法决绝支付,还口口声声说“1月12日之前不交入住费不签入住协议就把房子卖给别人”,有高人指点吗?这里的父母官百姓早已心灰意冷····有人能帮忙吗?告到中央看看有人管没人管

第1个回答  2010-01-18
1协商解决
2拆迁办裁决过程中调解
3法院调解或判决
综上最好是:协商解决
(1) 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2)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拆迁当事人协议作价;协商不成的,以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作出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3) 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
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从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2个回答  2010-01-10
谁叫咱活在中国,有钱了,移民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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