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不得对公民进行人格侮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第四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通信自由权,并且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不是因为国家机关刑事调查需要,任何组织或者都不可以使用任何的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以下的行为都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范畴:
1、没有经过公民的允许,私自公开公民的姓名,肖像,住址以及各种的私人信息。,
2、未经他人许可,非法闯入他人的住宅,搜查或者破坏他人住宅的居住安宁,造成一定恶劣的社会影响,损害到他人的利益。
3、未经他人许可,非法跟踪别人的日常生活,监视别人的住所,安装一些窃听的工具和镜头,窥探他人的私生活,使得他人的日常生活受到监视。
4、未经他人许可,非法调查他人的财产状况,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允许非法公开他人的财产状况。
5、未经他人许可,私自拆开他人的信件或者隐私的文件,并且将其内容公布,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恶劣的影响。
6、未经他人许可,私自调查他人的社会关系和家庭成员的状况并且将其调查的结果公之于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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