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17
如果企业合并并非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而是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则企业在每一单项交易发生时,应确认对被购买方的投资。投资企业在持有被投资单位的部分股权后,通过增加持股比例等达到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应分别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该交易发生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确定每一单项交易中产生的商誉。达到企业合并时点应确认的商誉(或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为每一单项交易中应确认的商誉之和。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实务操作中,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一是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达到企业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账面余额一般无需调整;达到企业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进行调整,将其账面价值恢复至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应调整留存收益。达到企业合并前将权益性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也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是比较每一单项交易时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三是对于被购买方在购买日与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吸收合并是指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中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其中属于原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增加的资产价值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调整留存收益,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例1】A公司于20×5年以500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B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5000万元。因未以任何方式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A公司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6年,A公司另支付25000万元取得B公司50%的股份,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7500万元。B公司自20×5年A公司取得投资后至20×6年购买进一步股份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为1500万元,未进行利润分配。
  (1)购买日A公司首先应确认取得的对B公司的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250000000
    贷:银行存款等250000000
  (2)计算达到企业合并时点应确认的商誉:
  原持有10%股份应确认的商誉=5000-45000×10%=500(万元)
  进一步取得50%股份应确认的商誉=25000-47500×50%=125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500+1250=1750(万元)
  (3)资产增值的处理:
  原持有10%股份在购买日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7500×10%=4750(万元)
  原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45000×10%=4500(万元)
  两者之间差额250万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属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以后实现留存收益的部分150万元(1500×10%),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100万元调整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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