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1
1. 确保不发生进京集体上访: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需要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确保不会出现集体进京上访的情况。这表明政府机构应当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 确保不发生进京非访极端行为:为了保障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采取极端行为进行非访。这也是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政府机构需要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信访人提供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便利条件,同时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信访人的行为。
3. 确保不发生信访安全事故:在进行信访活动时,必须确保信访场所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政府机构有责任保障信访活动的秩序和安全,确保信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确保不发生被媒体炒作事件:政府机构应当避免出现被媒体炒作的事件,保持良好的舆论环境。这要求政府机构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应当公开透明,积极主动地与媒体沟通,引导舆论,防止事件被媒体过度炒作。
综上所述,政府机构应当依据《信访条例》的要求,做好信访工作,确保不发生上述四种情况,继续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公正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