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人民政府可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行文吗

如题

第1个回答  2010-01-02
联合行文就是同级机关、部门或单位可以联合发文的形式。
联合行文要注意的内容是:
(1)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
(2)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
(3)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
(4)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
以下部门、机关和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一是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二是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三是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四是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五是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第2个回答  2010-01-02
可以
第3个回答  2010-01-06
不能。因为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及其部门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汕头属于广东省管辖,是广东省的所辖市,是上下级关系所以不能联合行文。
你可以采用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和汕头市人民政府联合行文的形式行文。
第4个回答  2010-01-02
不能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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