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因突发事件需辞职,辞职后可以马上离开吗?如不能需承担哪些责任?

我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四个月,现因突发事件要辞职,公司主管说如果我现在就走的话,这个月的考勤她会给我按旷工算(这个月刚过六天),旷工一天要扣掉三天的工资,这样不但我本月的工资没有,而且我上个月的工资也会给我扣完。请问她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现在就离开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请各位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谢谢刚才那位朋友的回答,我明天去劳动局咨询一下,如果公司以“我的离职给公司经营效益带来损失”为由对我进行经济处罚,我想知道公司是否有权这样做。

第1个回答  2010-02-16
1、没签合同双倍工资
2、即便处罚,也要保证员工上班期间的最低工资,所以本月工资都还是要给点的。
3、离职给公司经营效益带来的损失要公司先拿出证据,列项算出损失具体多少才能主张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04
她们没有给你签合同——如果满一年的话,要支付你两倍工资的。呵呵
她的这种要求毫无道理的。

这个处罚他们当然有权力,所以才叫你慎重的。
第3个回答  2010-02-02
呵呵 和公司未签订合同 是你走运啊,你应该要公司支付给你两倍的工资,不然你可以去劳动局告,
第4个回答  2010-02-02
没合同不能算你旷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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