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6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具体的做法,建议你这行去做:

首先,先取得证据。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于什么原因擅自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了解和熟悉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咨询一下律师,而且是对劳动法领域方面有擅长的专业律师。这叫不打去准备、无把握之仗。实际中,很多员工明明在理、事实对自己有利、也的确没违反公司规定,却畏手畏脚,不敢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这个原因。

其次,维权要有理有节,还依法。如果单位真的解除合同,要通过单位工会或当地工会,去向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自己与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沟通。如果单位还值得呆,就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总之,先要把你的主张及诉求、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事实,清晰地传递给单位。尽量把与单位的关系疏通,而不是弄僵。

第三,如果有离开单位的盘算,那就和单位洽谈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每满一年,单位应当给你一个月的补偿。这对工龄长的员工,比较有利。但如果工龄不超过两年,单位又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单位还面临着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的责任。因此,知道并运用好这些规定,对员工真是太重要、太有利了。

第四,如果单位既不和你谈,也不给你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单位堵死了双方和解的大门,你又不放弃自己的权益,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这时,你就可以单位违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单位给付你赔偿金,既双倍的经济补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题主你好,没有违反规定公司擅自解除的意思是什么?是公司今天告诉你要解除劳动合同明天就让你回家吗?

如果是这样肯定是犯法的,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给与一定的赔偿。

如果公司什么也不说,今天还好好的在上班,明天就给你发通知说要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给你一纸辞退书肯定是不合法的。

而且,关于是否违反公司规定或者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这一条的界定,是由企业举证的,如果说你现在什么都没拿到(补偿或者补偿协议),那么你可以拿着辞退通知去仲裁处申诉,你有权向企业提出赔偿。

题主你需要关注自身是否有涉及到违反企业规定的地方,比如我以前处理过一个员工,他给领导请假后不去上班,结果领导压根就没有批准他的假,所以就按照旷工辞退了该员工,这些细节部分你一定要关注了,不要你认为你没有违反规定,实际上是做了违反规定的事情。

当然,如果说真如题目所说那样,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

如果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自然是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按照维权成本高低,建议操作方式及顺序如下:

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是有对个人工作不满意的地方。了解不满意的地方,解释澄清,幸运的话可以消除误会;确实是双方道不同不足为谋,也能清楚分歧的点。

本着沟通解决的目的处理企业对于个人的不满意,分情况做相应的争取。

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给予几天宽限;

如果是转正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协商予以N+1赔偿;

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可以协商N补偿;

如果是三期女员工,可以协商保护期至哺乳期满,或者予以相应赔偿。

如果个人和公司无法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已经依法提供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就选择好聚好散吧。马上将精力投入到寻找新工作的事情上,重新开始。

最关键的一点是你必须取得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公司原因的证据,这就要认真看一下公司给你出具的解除劳动通知书上是否写的是此原因。(千万不能写因个人原因离职,否则就不是公司的原因了)如果是的话你有三个选择:1、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和劳动合同等到劳动关系管理部门投诉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重返公司上班。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3、与公司协商,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后与公司友好解除劳动关系。选择哪种方式你自己斟酌。

劳动者与用人单他签定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返反一方必须承担过错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经济赔偿给劳动者,关键要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合同是否违法,只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只需要证明劳动者有重大过错行为并书面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除结清劳动报酬、缴足社保费等应结算的费用外,只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即可。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两者法律意义也不一样。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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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而且你已经确定了没有违法公司的规定,那就说明公司已经触犯你的个人权益,这个时候该合理维权。

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你只要带好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卡、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审核通过后,劳动部门就会替你维权,而这家公司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该是自己的,一定要努力争取,这个时候不要害怕,那些公司有时候就是抓住员工害怕的心思,一味的钻空子。

加油,你可以的。

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有些公司仗着自己家大业大就是喜欢随便开除员工。如果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定,而公司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员工该何如维权?

1、如果你已经收到了公司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还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待下去的,那么就书面向公司提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遭到拒绝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个人不建议你这么做,既然公司想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强行留下来只会给你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还不如拿了赔偿金直接走人。

2、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具体支付方式根据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决定,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PS: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出了严格要求,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很多种,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都是关于单位解除合同的规定,包括员工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无过错解除等。你讲的没有违反规定被解除实际上理解的是我无过错单位不能解除,但不能排除其他情况。 如果单位是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或者理由根本就不成立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可能就涉及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平均工资。

这里面有两种情况,必须提出来说明,作为【打工者】我们也必须清楚。

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但违反了劳动法规,公司解除是合理的;违反了公司规定,但不符合劳动法,公司解除是不合理的。

明白这点非常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下,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这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无需赔偿,就可以直接辞退的,还有3种情况,就算辞退也是不合法的,需要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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