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岗证-基础会计书180页例题3-17。
某工业企业,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700万元,2008年度的相关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96万元;(2)其他应征税的收入17万元;(3)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52.7万元;(4)有关费用、其他支出36万元;(5)经审查企业多列支福利费5万元。计算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多列支的5万元福利费计算应纳税额前不得扣减,应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6+17-52.7-36+5=29.3万元
符合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所以实用所得税率20%
应纳所得税额=29.3×20%=5.86万元。
*可我想不明白的是,多列的福利费不是应该扣除吗,多列的费用就是多算的,多算的应该扣掉才对啊。为什么他不扣呢?
我的理解是:96+17-52.7-36-5
多列支指的是多算的费用,多算的费用等于是不存在的费用,不存在的费用应该扣除。
还是应该理解为:多列支的5万元是超过了规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内可以抵扣)之外的费用,所以要调增,征收这5万元的税款。
多列支的5万元是超过了规定的(福利费在工资总额的14%内可以抵扣)之外的费用,所以要调增,征收这5万元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