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7-12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您在外地有建筑工程业务,就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关外出经营合同等资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分局(所)申请填写,并填写《纳税人填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申请表》,经税务文书受理窗口审核后转送有关部门审批。
附加税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营业税额的7%、5%或1%收取,你所在地方为县,应按5%计算。教育费附加一般按营业税额的4%计算,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务中,没有那么麻烦,你拿着工商税务等证明到地税局去开就行,你缴税,地税局不会很难为你,实在不行,问问发包方,以个人的名义开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