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励核心骨干人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9

  第一、股权激励。

  核心人才带来的绩效通常是长期的,企业对其激励的本质是要留住核心人才,因此,对于核心人才的激励应该以长期薪酬激励为主,可以采用股权、期权、分红权等长期的激励。而目前国内很多企业对核心人才的激励多以短期激励为主,这是需要借鉴与学习外企长期激励的地方。阿里巴巴刚刚起步时,马云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务实力为创业精英支付高额工资,但他们却宁可放弃在跨国公司的高官厚禄来领马云几百元的薪水,心甘情愿地挤在一间房子里跟随马云挑灯夜战。那么,马云激发团队工作热情的秘密武器是什么呢? 2007年11月,阿里巴巴在香港证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至此,马云激励人才的秘笈正式揭晓——股权文化。正是借助于股权这根纽带,阿里巴巴构建起了员工当家作主的所有权文化,让员工可以为自己的“致富”梦想而不知疲倦地奔跑。

  第二、给予更多权利。

  物质激励与短期激励的结合,过多的.金钱激励不利于核心员工对企业的忠诚,企业吸引核心人才的地方并非简单的优厚薪酬,核心人才往往要的是一块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创造力,能满足其荣誉感和成就感的空间。因此企业更多是要为核心人才提供一个好的发展平台,即有赋予其更多权限,才能够实现有效地增加核心人才对企业的忠诚。手铐是铐不住人心的,只有给核心人才足够的舞台,让他们真正有“当家作主”的感觉,让核心人才感到企业对他的重视和温暖,感到有前途的发展空间,感到有值得信赖的工作环境,以及工作不努力的严重后果和压力,才会心甘情愿地留在企业,为企业卖命。清朝很有才能的李鸿章,没有赋予更多权利,因此并没有发挥出自身才能,国内企业应该学习外资企业的分授权,以此赋予核心人才更多权限;

  第三、价值评价。

  这里主要指的是对核心人才进行合理分工,使核心人才完成能够体现价值的工作,做具有产生价值的事情,采用价值分工方式进行管理;核心人才分配价值的依据是他所创造的价值,这就涉及到如何对员工创造的价值或价值创造的要素进行评价。对于企业来说,只有解决好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这一条价值链的连接和平衡,才能促使核心人才有持续的动力去创造价值,换言之,才能构筑人才的动力机制。

  调查显示,物质资本的回报率在20%左右,而人力资本的回报率可达30%至40%。因此要对核心人才进行合理的评价。对核心人才的评估应引入价值评估系统,而不应该简单以业绩为导向,经过华恒智信团队的总结与分析,外资企业主要从工作业绩增量、工作决策质量、整体效率提高这三个角度进行评估,国内的企业可以借鉴从这三个角度入手对核心人才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估。

  新老客户对企业的贡献存在20/80原则,同样企业的人才作用与价值也存在20/80的原则,也就是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对企业的作用和价值最大。因此在分享利润和发展,在机会给予和支持方面就应该享受更多,以实现核心人才体现核心价值和作用。俗话说: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只有系统性的构建核心人才的激励手段,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留住核心人才并持续产生价值的目标。

  【拓展内容】

  骨干教师考核激励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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