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忙做一下这道题,企业所得税的,知道有点多,但是真的拜托了!!要多少财富值可以加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2-17
1、2012年度会计利润320万元; 2、纳税调整项目:(1)、从其他企业借入资金利息12万元,可列支100万元×8%=8万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2-8=4万元;(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2)、全年实际发放工资850万元,不需作纳税调整;(3)、实际发生福利费11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7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65000元。其中可扣除职工福利费:850万元×14%=119万元(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可拨缴工会经费(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850×2%=17万元;可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50×2。5%=21。25万元。以上三项,福利费、工会经费均在扣除范围之内,不需作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6。5万元-21。25万元=5。25万元。(4)、业务招待费25万元。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按上述规定计算,全年可扣除业务招待费①25万元×60%=15万元<②4500万元×5‰=22。5万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5-15=10万元;(5)、逾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15000元,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5000元(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6)、直接向农村捐款20万元,不符合“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7)通过中国减灾委员会转赠30万元,未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320万元×12%=38。40万元),不需做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列支300万元,上年尚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20万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上述规定计算,本年可扣除广告和业务宣传费:4500万元×15%=675万元,当年实际列支320万元可全额扣除,同时上年尚未扣除的20万元,可在本年度扣除,调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3、该企业应2013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320万元+利息调增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调增5。??25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0万元+滞纳金罚款调增1。5万元+直接捐赠调增20万元-结转扣除上年尚未扣除广告宣传费调减20万元=340。75 应纳所得税额:340。75×25%=85。1875万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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