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办的贷款,银行已经放贷,但是贷款合同还没有拿到,如果不按时还款,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如题所述

贷款合同的领取是由银行发放的,有的在放款后通知去银行领取,有的通过中介如担保公司或开发商返还,没有拿到贷款合同不能作为不还款的理由,不按时还款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2.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你出行,不让你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
3.如果借款时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你骗贷,如果骗贷属实,你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
拓展资料:
一、正常情况下,银行房贷是有合同的,银行会在放款后,将贷款合同、借据、还款计划明细表等资料一次性交给客户的。审批贷款通过后会电话或者短信通知;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后续还有许多手续要完成,所以没有那么快就到贷款人手中。
二、等银行办完所有手续会有短信通知给贷款人到银行去拿合同原件。没有贷款合同,当事人又想知道原因,可以询问银行关于合同的具体情况;只要是贷房款被银行审批通过了,并且已经将贷款金额转账到给房地产开发商支付你的房款了,从房款拨下来的第30日(即次月的同一天)开始就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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