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掘机撞人致人死亡,这样的罪行该判什么刑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31

这件事情发生在河南汝州,李国胜在喝完酒之后,就找到了本村的村委会主任赵某,想要结清餐费,结果在这个过程当中,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当时李国胜是开着一辆挖掘机,然后就开着这辆挖掘机,撞倒了赵某家的大门,还有墙院,以及一些院内的物品。包括在院子里还停了一辆小汽车,也被砸烂了。在这个过程当中,他还挖断了燃气的管道。

后来当地的派出所接到了报警之后,就赶紧赶往现场去处理。民警到达现场之后,就制止李国胜,但是他并没有听劝,然后继续实施违法的行为。当时叶光辉就带着辅警,让周围的群众撤离。结果没有想到,李国胜就操作着挖掘机向叶光辉和另一外辅警尚士琳撞了过去,撞倒之后,还用铲车向叶光辉开始拍下去。在这个过程当中,还把停在路边的警车也都砸毁了。

这还没有完,李国胜就开着挖掘机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面,然后还拿出了两把刀。于是他带着这两把刀,又回到了赵某的家里面,开始把院子里面的厨房给拔掉了。后来在晚上10点左右的时候,李国胜就被抓住了。而叶光辉受到了钝器的打击,多处骨折,还有脏器出现损伤,然后送到了医院进行抢救,结果还是死亡的。

李国胜不仅对法律的蔑视,行为及其蛮横,并且还暴力袭警,导致叶光辉身亡。李国胜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袭警罪,已经寻衅滋事罪,李国胜的行为很恶劣,必出严惩。先判处李国胜死刑,这样的结果是他应得的。在生活当中,一些事情其实是可以和平解决的,但是非要用这样残暴的手段,最终还是两败俱伤,并且还伤害到了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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