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应纳税额"和"应缴税额的区别"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第1个回答  2021-03-28
应纳税额和应缴税额的全称就是"应缴纳税额"应纳税额是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交给国家的税款。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大多数一般发生数在前,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期间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各税额。
已缴税额是一个会计核算科目,记录企业本期(月)应交而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额;若发生多交增值税,退回时应以红字记入。
应扣缴税额是代纳税人扣缴应纳的税额,如: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代扣代缴方式缴纳,即个人应纳的税款由单位(扣缴人)代扣,个人应纳的税款就是扣缴义务人应扣缴的税额。是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大多数一般发生数在后,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期间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各税额的完成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增值税帐务时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多交)增值税"和 "未交增值税"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代开专用发票时已缴纳的税款,若当期销售额不超过3万,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的哦!
第2个回答  2021-03-28
最简单、直接的解释: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与其说两者有什么区别,不如说两者存在什么联系更为贴切。对税法知识有一定了解,很好理解两者的关系。

道理很简单,以“所得”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顾名思义,就是有多少“所得额”,就要以此计算“应纳税额”。理论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了,还是举个简单例子讲解一下吧。

现在很多人写悟空问答,如果月收益10000元,提现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了,这是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的。怎么计算当中的个人所得税呢?

首先,该笔业务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意思是要按这个金额来计算纳税。应纳税所得额8000元,对应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0,计算出的税额就是8000*20%=1600元,1600元即为应纳税额,是需要缴纳的税额。

取得“应税所得”,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再计算出“应纳税额”,这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即有“应纳税所得额”才能计算“应纳税额”。

如上例,取得10000元收益,即“应税所得”为10000元,然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8000元,最终交税1600元,即为“应纳税额”。

有因必有果,“应纳税所得额”是因,“应纳税额”是果。
第3个回答  2020-03-02
应纳税额是纳税人(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
应缴税额是扣缴义务人(在其经营活动中富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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