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诚的人物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设计与装修专业2007届毕业生,曾在南宁市古城路一家橱柜公司任职 。2009年2月10日,其将南宁市大学东路嘉州华都小区B座三单元703室的邻居象州县的覃家三姐妹杀害,并丢尸于 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侦破,于4月25日缉拿归案,兰新诚对自己杀人碎尸的罪行供认不讳。2009年7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覃氏三姐妹”碎尸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新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兰新诚不服提出上诉,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兰新诚的上诉。 2010年7月22日,曾轰动一时的南宁“覃氏三姐妹被害案”画上了句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凶残杀害三姐妹的凶手兰新诚,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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